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3-07-28 16:39:17 點閱:146
本次修正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教師報名類別及資格:
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-越南語: (不分階段報名)
1.需具報考項目之新住民語專長,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所舉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研習並經認證,取得合格證書者。
2.需取得我國身分證或持有居留證之新住民(註記為依親)或外籍生(需具有工作證,註記為就學,註記為移工者不得報考)